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成立以来,我市与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积极探索,按照“按揭城市”的思路,创新资金运作方式,逐步建立了“项目贷款与偿债来源一一对应关系”的偿债资金归集机制。一是成立城市基础设施偿债资金归集管理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文件,从组织上确保开发性金融资金“借得来,用得好,管得住,还得起”。二是按照“资金流入量覆盖当年本息”的原则,明确开发性金融资金的还贷来源。三是按照“土地资产覆债务”的原则,建立资产偿债机制,确保建设资金金额及时归还,维护我市诚信形象。四是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偿债机制,引导城市建设实现良性、滚动发展。此模式的建立,为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信用基础,增强了开发银行及商业银行对我市的信贷信心,我市与开行第五次合作已拉开序幕,市建行和市农行也在迅速跟进。截至2006年底,我市市本级共获得开行贷款资金12.15亿元,签订借款合同9.05亿元,贷款余额8.378亿元,为我市西湖路、城南公园、佘湖山新城等30多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拉动社会资金39亿元投入城市建设。今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陈元行长亲笔批示“对邵阳融资平台建设模式请信用局总结,在全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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