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即日起,凡在城区范围内从事鲜肉销售的个体工商户、公司或其它经济组织,必须凭动物防疫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品上加盖的“验讫”印章和工商部门的“鲜肉上市凭证”方可经营,否则视为违法销售。在江北市场检查时,记者看到,所有个体销售户持有的鲜肉上市凭证上都盖有“邵阳市九江肉品经营公司”公章,并有准确的屠宰时间和屠宰人,同时,还有执法人员检查后加盖的“工商检验”印章。市场的墙体上还贴有工商部门《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城区鲜肉市场管理的通知》,并附有投诉电话,市民发现各种不合格的猪肉上市可以向执法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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