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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情况
  • 发布时间: 2008-08-06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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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八县一市三区,现有人口750多万人。2006年、2007年全市汽车保有量分别为23.52万辆、26.86万辆,预计未来三年内年新增车辆为15%左右;2005年至2007年车辆年报废量分别为:2740辆、2894辆、3490辆。全市现有经省认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1家,其2005年至2007年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分别为:928辆、1358辆、1573辆,加上部分已回收但未开票的议价车辆,回收量仅为报废量的50%左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报废汽车必须依法处置的意识不强,报废车辆大量流失。一是车主违反规定随意处置报废汽车的行为仍然突出,或自行拆解、转让,或出售给非法经营者,或应报废却不报废,而相关执法部门很少对此进行追究和处罚,致使不少报废车辆继续上路行驶,特别在农村和建筑工地更为突出。此外,由于2005年更新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对30座以下客车和12吨以下货车不再补贴,使得以中型车辆为主的我市报废车辆流失更为严重。二是一些职能部门违规处置涉案、扣押报废汽车的现象不时发生,主要是违规进行拍卖或处理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和个人。近几年来,虽然我局牵头处理了多起此类行为,但总难以杜绝,处理起来难度也很大。
      2、非法经营屡禁不止。近几年来,我局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和经营户进行了多次打击取缔,并查处了多起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违法犯罪行为,使市场秩序大为好转,但非法经营行为由公开转入地下、由集中转向分散、由长期转入临时,取证、打击难度加大。同时,对非法经营的打击,有关执法部门不主动,常常需由商务部门牵头,工作经费由企业负担,使企业积极性不高,往往私下处理,不举报,也助长了非法经营行为。
     3、回收企业和网点少,不能满足就近回收拆解要求,不利于报废车回收和监管。我市现仅1家取得资质的回收企业,且企业采取承包经营方式,加上我市属山区,运输距离长,车主交售报废车很不方便。由于县级没有回收企业,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管积极性不高,工作不主动,给回收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
      4、现有回收企业规模小,投入少,管理松散,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不足,拆解设备和拆解手段落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
      5、商务主管部门现有监管职能弱,法规不健全。如没有对非法经营和违规处置报废汽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回收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只有吊销许可证一项,太单一,对其轻微违规行为没有规定处罚措施和办法。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能。在新修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条例》时,针对有关问题相应强化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做到权责统一。
      2、加快县级回收企业和网点的建设,解决就近回收拆解和就近监管的问题。
      3、形成上下一体、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监管体制。现在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已制定了省、市两级发展规划,不会导致盲目发展,建议将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实行备案制。
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情况调查表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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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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