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背景
为充分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强化绿色低碳经济,促进我县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在我县花园镇、又兰镇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选址位于我县花园镇、又兰镇境内,建设规模100兆瓦以上,总投资约8亿元。
三、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
1、该项目用地采用流转租赁方式,由项目方与农户签订流转租赁协议,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使用基本农田、生态林、公益林等)。
2、项目风险评估由项目方自主负责。
四、该招商公告公示时间为5天(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有意向投资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申请报名。
五、报名联系单位和方式
联系单位:洞口县商务局
联系人: 王雪梅
联系方式:139****2630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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