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措施从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行建设项目极简审批“四即”改革、提升园区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保障,五大版块“硬核”政策为园区企业带来重大利好,成为湖南“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亮点。
“园区事园区办”,通过下放审批服务到园区,解决企业办事“跑进跑出”问题。像这样的“量身定制”成为“二十条措施”一大特色,所有政策专为更好服务园区企业而设。
“二十条措施”赋予园区更大的审批服务自主权。不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处罚权改革,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实行“一个大厅办事、一枚印章审批、一个主体服务”等。还全链条向园区放权赋能,打造园区特色的全链条闭环审批模式。
从企业开办到注销,“二十条措施”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一方面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园区版,“企业开办一件事”“纳税一件事”“项目开工一件事”“竣工验收一件事”,这些园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将实现线上办、一窗办、一次办。同时还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等;探索涉企行政审批“一照通”改革;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推动涉企政策“直给直兑”。
在长沙等地成功试点的“四即”政策,广受企业点赞好评,此次写进“二十条措施”,在全省园区全面推行,将大大简便项目落地审批,加速项目落地。“四即”的具体内容为:
“洽谈即服务”。园区与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主体正式签约前,应当采取“提前介入、预先服务”的方式,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准入评审和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先期开展项目审批流程定制化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洽谈诚意。各地应当用好园区依法编制的区域评估成果,推进共享互认,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不再进行评估评审,相应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签约即供地”。正式签约后,园区在承诺时间内发布土地出让公告进入供地环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将相关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控制性指标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探索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开展规划审批“清单化”审查,分类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审分离”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免于审查一批。在供地环节,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服务,在签订供地配号合同并备齐必要资料后,采取并联办理方式,力争5个工作日内办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开工即配套”。建设单位可按照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基础与地下工程、地上主体工程,自主选择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园区配套跟进服务。将市政公用服务整合成“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在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施工涉及占道、占绿等破除、恢复相关手续及费用全部由园区代办代缴。逐步推进园区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及相关重点产业项目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零接触、零跑腿、零付费”。
“竣工即办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限时8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强化监督等方式,将现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可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