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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市场”挪进了“新窝”——新邵县全力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建设纪实
  • 发布时间: 2021-02-03 10:31
  • 来源: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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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日报2021年2月2日讯(邵阳日报记者 罗俊 通讯员 张雄辉

   “以前摊位都摆在马路的拐角下坡处,既不安全,又极易造成交通堵塞。现在新修了市场,摊位都挪到了里面,宽敞、规范、整洁,村民买东西非常方便。”1月29日,新邵县小塘镇兰江桥村村民孙必成高兴地说。当天,恰好是兰江桥村赶集的日子,农贸市场内71个摊位全部租了出去,摆满了瓜子、糖果等产品,村民们纷纷来此采购年货,呈现出一派热闹祥和的景象。

    2020年,新邵县大力整治马路市场,抓好农贸(集贸)市场建设,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县新、改(扩)建农贸(集贸)市场40个,建设完成率达100%,任务量和完成率综合评价位居全市第一。从昔日在马路上的不规范经营,到如今搬进农贸市场统一管理,改变的不只是乡村面貌,还为群众带来了新的消费体验,安全感增加、获得感满满、幸福感爆棚是他们内心最深的感受。

凝聚合力,多样经营

    自2020年省、市各级安排部署马路市场整治和农贸(集贸)市场建设工作以来,新邵县将农贸(集贸)市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调动一切力量推动市场建设。该县坚持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以及“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市场,按照“市场主体投资一些、县政府奖补一些、上级部门争取一些”的思路筹资建设市场,充分调动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法人企业或个人的积极性,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合力,共同参与市场建设。

    新邵县40个新改扩建农贸(集贸)市场,有4个市场的投资主体是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有24个市场的投资主体是当地村委会,有12个市场的投资主体是法人企业或个人。同时,经营形式也灵活多样:镇乡人民政府为投资主体的,以经营权转让方式获得投资回报;村委会为投资主体的,以承包经营的方式获得产出效益;公司法人或个人投资的,以自主经营的方式获得产出收益,全县市场建设释放了强大活力。

狠抓质量,高效推动

    为快速推进市场建设,新邵县为手续办理开通了“绿色通道”,按照“一切手续从简从快、一切费用能免即免”的原则办理。其中,土地审批方面,先行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中,计划用两年的时间办理好永久性建设用地手续。

    该县商务局参照省商务厅出台了农贸市场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并出台了集贸市场建设要点,对土地规划、市场面积、市场构造、地面硬化、出入口设置、供排水设施、卫生设施、消防设施、营业设施等方面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同时,要求建设完成须经县商务、财政部门共同验收,严把市场建设质量关。

    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县里将农贸(集贸)市场建设作为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载体,坚持督查督办的原则,高效推进市场建设。县里对13个有建设任务的乡镇下达了交办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县商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从规划建设到建设完成实行全过程督导督办,坚持“一周一收集、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导”的方式推动市场建设。农贸(集贸)市场建设全面完成,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消费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来源: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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