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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湘企“走出去”夯实法治保障
  • 发布时间: 2019-07-22 16:52
  • 来源: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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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带一路”建设日益成为沿线国家创新发展的新平台、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

    近年来,湖南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积极对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湘企“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所面临的法律、市场等方面风险也自然增多。鉴于我省涉外法律服务仍存在需求对接不精准、服务平台聚合不够、国际合作不充分、队伍素质不齐整等问题,建议从以下四方面着力,加快湖南涉外法律服务建设,为“湘企出海”保驾护航,让企业走得出去、赢得回来。

    ——“精准对接”,调研掌握境外湘企的法律需求。

    伴随湖南的国际“朋友圈”越来越大,一大批湘企在海外落地开花,其营商环境在多方努力下趋于良好,但由于地理文化差异等因素,仍存有潜在法律风险,加强排查颇为紧要。

    为此,在整体上,应拓展信息源,加大海外市场调研、行业分析以及采集各类海外营销渠道信息的力度,探索建立湘企“走出去”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法务要素数据库;在区域上,按投资国地域划分为美洲、大洋洲、欧洲、非洲、亚洲五大营商空间,通过企业座谈对接会、跨境交流会主动掌握相关情况;在要素上,从政府支持、土地、市场、投融资、人力资源、收购等方面予以细致考察。应适度超前谋划、持续跟进湘企在海外投资的法治保障,高度关注湘企在境外设立的重点园区法治保护情况,如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泰国湖南工业园、越南商贸物流园、阿基曼中国城,中联重科印度产业基地,俄罗斯贝加尔湖流域湖南农业产业基地等。

    ——“整合升级”,构建官方民间携手护航的法律平台。

    早在2009年10月,我省商务厅、司法厅就联合成立了湖南省境外法律服务咨询中心,由政府支持开展公益服务,在全国堪称“布局早、起点高”。我省还设有境外综合服务平台等国际性开放平台体系,在湘企投资重点国家和地区组建了湖南商会、湖南同乡会等。这些机构与平台分布零散、力量分散,对其进行“整合升级”势在必行。

    建议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总揽统筹功能,成立综合性领导小组,由司法厅、商务厅等部门主导、大型律师事务所加入、专家学者加盟,升级境外法律服务咨询功能,开通注册会员线上咨询系统和热线电话服务等。同时依托我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心”、“湖南省WTO与现代国际法研究中心产学研基地”、湖南省涉外法律服务研究院等,集合律师事务所、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的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加大专项研究资金注入、省社科基地与社科项目倾斜,深化重大理论与司法实践研究。

    ——“优培能力”,提高相关人员及专业化队伍的法律素养。

    一是树牢法治意识。有些“走出去”湘企面临法律纠纷时,不找律师事务所,而是“托关系”“找路子”,往往付出更大代价、吃亏更多;二是强化高校等领域专家理论指导,打造一批善处涉外法律事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一批堪称“外事谈判参谋能手”“国际经贸护航里手” 的精干律师队伍,为湘企“走出去”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育效果。组织编写《企业外贸法律风险防范》《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类书籍,赠送全省涉外企业。同时把集中性规模培训与律师入企法律讲座结合起来,推进2018年开启的湖南“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常态化。

    ——“强化外联”,密切与湘企投资所在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的法律合作。

    一是构建全方位涉外服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深化内地律师与海外律师的交流合作。可通过合作机制选送外语基础好的优秀律师“走出去”进修,或与湘企投资所在国律师执业机构、律师协会建立业务协作关系,为企业妥善办理境外法律事务、提高胜诉率;二是构建与投资所在国家地方政府之间的对话磋商机制、法务纠纷的“调解直通”机制,通过简化调解层次以节省成本、提高效能;三是提醒湘企尊重各国法律法规,帮助湘企熟悉项目建设、运营、采购、招投标等诸多环节的国际规则标准;四是深化与湘企“走出去”目的地国家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对接,强化湘企廉洁教育培训,引导企业在国际化规则框架内合规经营。

    (作者系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湖南工商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丁茂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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