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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商公告
  • 发布时间: 2020-06-10 16:41
  • 来源: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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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为巩固我县脱贫摘帽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支持,特公开向社会招商引资实施洞口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洞口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主体: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名称:洞口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四、项目规模及内容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开发项目、旱改水项目、农村道路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暂定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000亩、新增耕地开发项目4000亩、旱改水项目4000亩、农村道路202km、高标准农田建设3.12万亩,以及村组范围内与脱贫攻坚、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主要分布于本县高沙镇、竹市镇、石江镇、黄桥镇、毓兰镇、江口镇、山门镇、水东镇、花园镇、雪峰街道、花古街道等地,项目总投资约4亿元。具体以合作期限内批准立项的规模为准。

五、耕地指标留用和收益分配

1.经省自然资源厅确认的新增耕地、新增水田及其他农用地指标,除省、市、县留用40%外(省留用15%、市10%、县15%),剩余60%均由县人民政府到省自然资源厅指标交易平台转让交易(如省、市有额外收储的指标和县需增加留用的指标要优先予以保证)。

2.对所有省自然资源厅确认指标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向投资人支付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以财务决算审计结论为准),同时支付15%的合理利润。以上实际成本和合理利润在县人民政府完成指标交易,收到指标交易款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投资人。实际成本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前期工作费、拆旧补偿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工程施工费、监理费、不可预见费、土地培肥费和耕种奖励费(800/亩计算,分3年支付)、土地流转费(原则上按林地不超过200//年、园地和旱土不超过400//年计算,特殊情况经双方商议可适当增加)、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费等实际产生的费用,具体以财务决算审计结论(不含投资人财务成本)为准。

3.鼓励投资人根据县人民政府拟用于交易的指标数量及交易控制价,积极协助县人民政府分期分批完成指标交易。投资人在规定时限内协助完成指标交易的,县人民政府向投资人支付交易工作经费。其中,新增耕地指标在省自然资源厅确认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交易的,按不高于指标交易总价款的8%支付指标交易工作经费;4个月内完成指标交易的,按不高于指标交易总价款的7%支付指标交易工作经费;6个月内完成指标交易的,按不高于指标交易总价款的6%支付指标交易工作经费;6个月以上、3年以内完成指标交易的,按不高于指标交易总价款的4%支付指标交易工作经费;指标交易必须在3年内完成,否则,不支付指标交易工作经费。以上指标交易工作经费,在政府完成指标交易,收到指标交易款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投资人。

4.省、市额外收储奖励。除省、市、县固定留用的40%指标以外,若有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需要临时额外收储的,可按收储指标对应金额给予投资人上级收储补助款10%以内的奖励,从上级收储补助款拨付到帐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投资人,若上级收储补助款在收储6个月内未能拨付到账,从指标公开交易收入款中进行支付。

5.对投资人收益支付的顺序依次为:项目成本、合理利润、指标交易工作经费或额外收储奖励。投资人在项目实施中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增减挂钩项目拆旧补偿款,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拆旧补偿款。

六、投资人资格与条件

1.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外地企业须在洞口县城设立分支机构或单独注册法人单位),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2.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征信状况良好,非征信“黑名单”企业。

3.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资、管理和实施能力。

4.能对增减挂钩、新增耕地、旱改水项目进行后续的培肥和耕种,时间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3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商)。

七、投标(商)保证金

投标(商)保证金为叁仟万人民币(30000000. 00),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到招商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号--
    开户名称:洞口县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洞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4011800000000017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0610日至20206149:00-11:3014: 30-17:30(5天,双休日正常上班)
    2.
报名地点:洞口县裕峰花园酒店附属办公楼306室。
    3.
投资申请人报名时须持下列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带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九、合作方的确定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的同时,领取《洞口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商细则》。如只有一个意向投资人报名,且其投标(商)文件能全部响应招商文件条款,则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中标投资人;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则按招商细则的规定,由评标(商)委员会综合评价打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投资人。         

十、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在邵阳市招商网、洞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新林

电话:139****5222

邮箱:1129474633@qq.com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20610



洞口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商报名登记表

报名单位

报名登记材料情况

序号

材料目录

核实情况

备注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投资保证金转账凭证

5

工商信用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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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9-232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