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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62/1590-04452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5-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永久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省拍卖行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要求,从2020年开始,每年定期开展全省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信息报告对象和范围

在上年度3月1日前,经我厅审核批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领取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

二、年度信息报告内容

拍卖企业应根据要求,如实报告和提供以下内容:

1、《湖南省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扫描件。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企业自报及省拍协查验。每年3月1-15日为拍卖企业上报年度信息报告及省拍协查验阶段。企业登录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官网:

(1)在网上填报《湖南省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附件1);

(2)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扫描件;

(3)省拍协同时在网上查验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查验通过后由协会向当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提交。提交后企业不能再对上传资料进行修改;

(4)企业将省拍协在网上查验通过后的《湖南省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下载用A4纸打印,复印《营业执照》(副件)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送当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进行初审。

2020年6月1日前已成立的拍卖企业,其登录省拍协官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由省拍协统一制定,企业可以修改密码。以后新成立的拍卖企业,在进行年度信息报告时向省拍协申请获取   。

2、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初审。每年3月16-31日为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初审阶段。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根据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资料一份留存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一份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签署意见后统一寄送至省拍协。

3、省拍协汇总复核。每年4月1-20日为省拍协汇总复核阶段。由省拍协收集汇总所有拍卖企业信息报告资料,对全省拍卖企业基本情况,注册拍卖师情况等进行统计(附件2、附件3),提出复核意见并上报省商务厅。

4、省商务厅审核。每年4月21-30日为省商务厅审核阶段。省商务厅根据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和省拍协提出的初审、复核意见,对所有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再与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和省拍协沟通后,将审核结果通过湖南省商务厅和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省商务厅发文公布,并抄送有关部门。

原则上今后每年按照以上时间安排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工作,不再另行通知。因疫情影响,2020年度信息报告工作从6月15日起至8月20日止:6月30日前完成企业自报工作,7月15日前完成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初审,7月30日前完成省拍协汇总复核,8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四、年度信息报告的审核意见

通过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制度,结合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省拍协和省商务厅日常掌握的情况,对拍卖企业分别作出“合格企业”、“整改企业”、“终止经营许可”等三类审核意见:

1、没有违法违规情况、按照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即为合格企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为整改企业:

(1)《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过期六个月以内的;

(2)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拍卖业务的;

(3)一年以内无国家注册拍卖师的;

(4)未按照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及时上报月报信息或未按照要求进行年度信息报告工作的。

(5)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拍卖经营企业机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但是未及时到商务部门备案的;

(6)拍卖企业擅自将经营权承包、出租、转让的;

(7)分公司(分支机构)无经营许可从事拍卖经营活动的;

(8)在经营中有其他违规行为的(以有关书面材料为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将终止经营许可并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1)《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过期超过六个月的(不含六个月);

(2)一年以上未开展拍卖业务的;     

(3)一年以上无国家注册拍卖师的;

(4)在经营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以有关材料为准)

(5)连续两个年度(含)在年度信息报告工作中被列为“整改企业”的。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管理服务。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和服务,加大对拍卖企业业务指导,加强与市场监督等有关系部门联系协调,不断提高全省拍卖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2、严格审核把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及省拍协要认真核实拍卖企业提交的资料,逐一对照核查,通过“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comp.mofcom.gov.cn)核实企业基本情况,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网(http://www.caa123.org.cn)核实企业注册拍卖师情况,对于企业信息报告中发现的不准确信息要及时补正,请企业实事求是地提供书面说明。对于信息报告中存在的故意造假行为要严肃处理。

3、提高工作成效。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郴州市金融办)及省拍协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工作,通过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了解拍卖企业经营状况,积极协调解决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不断促进全省拍卖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吕静  电话85281223

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陈小桥  电话82212852

省拍协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58号铭城摩根1904房

          



附件:

湖南省拍卖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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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9-232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