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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实施方案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5000062/2021-1166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2-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2-03 有效期: 永久


    按照中共邵阳市纪委、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的实施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在市直商务系统范围内得到较好解决,推动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邵阳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局成立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许红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四平任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综合研究室、机关党委(纪委)相关人员为组员,设立专项提质整改办公室,办公室设局政工科,责任单位为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主要任务:对照中共邵阳市纪委、邵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的实施方案》要求,局提级整改小组负责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调度工作进度,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后续整章建制等工作。局所属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整改工作,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局专项整改小组办公室。
    三、违规表现形式
    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主要有以下14种表现形式:
    (一)国家公职人员占用基本农田建私房。
    (二)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强占、买卖、流转、巧立名目等方式占用耕地建私房。
    (三)国家公职人员购买集体土地建私房。
    (四)国家公职人员以当地村民名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私房。
    (五)国家公职人员在父母或其他亲友农村户籍所在地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建房。
    (六)国家公职人员购买农村住宅、集体土地上的厂房、仓储、工业企业用房等重建、改建住房。
    (七)国家公职人员在本人或者他人承包、承租的土地上建私房。
    (八)国家公职人员购买安置地建私房。
    (九)国家公职人员以安置地为名与村(居)、社区相关人员合作非法开发建房。
   (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划许可,易地或超层、超高、超宽、超面积建房。
    (十一)国家公职人员购买违法建(构)筑物作私房。
    (十二)国家公职人员入股或购买国有土地开发建房。
    (十三)国家公职人员未经批准建私房或未经批准改变土地性质用途建私房。
    (十四)其他违规情形。
    四、方法步骤
    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从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2月28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1月25日前)
    1.召开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动员会,广泛宣传发动,动员机关及所属各单位所有编内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参与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工作。          
    2.开展专题教育。以主题党日、党课、研讨座谈会等形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举报电话0739-2323163,举报邮箱2551332960@qq.com,举报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237号局办公楼310室,由局政工科负责受理群众反映的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
    (二)个人自查申报。(2021年1月31日前)
    国家公职人员对照本方案例举的14种违规表现形式,对2013年1月1日以来违规建私房情况认真填写《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自查表》(见附件),并对填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自查申报及承诺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对自查申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纠正、如实上报,严禁弄虚作假。
    2021年2月5日前,各单位自查申报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汇总后,报局政工科。
    (三)提质整改(2021年2月28日前)
    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国家公职人员自查情况和群众举报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对认定为违规的私房,要限定时间,督促公职人员拆除或恢复原样。对拒不执行的,要按照国家和党的纪律要求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分解细化任务,逐项落实整改,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直属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整改方案,并报市局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提级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整改任务,按照分级实施、同步推进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逐项拿出针对性举措,既要整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要着重解决本单位突出的个性问题,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巩固整改成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在自查申报中不按规定申报、不如实申报、不及时申报、故意隐瞒不报的,局提级整改领导小组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自查表


中共邵阳市商务局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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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9-232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