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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
文件名称: 《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
索引号: 4305000062/2021-1169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2-2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2-24 有效期: 永久

《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草案)立法项目竞争性谈判方案》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部分立法工作项目。
    2.期限:本次合作期限为2021年3月至省人大审议通过《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止,具体以比选结束之后签署的《<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委托调研起草合同》为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解答本条例立法事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
    2.制定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方案,明确调研目的、内容、方法。严密组织实地调研,集思广益,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应我局要求参加相关会议,解答相关问题;
    4.拟订《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草案;
    (二)工作要求
    1.第三方必须安排不少于2人在前期起草工作中服务;
    2.第三方服务期限为经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三审及省人大审议通过;
    3.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并按时序推进落实到位。
    4.严格服从服务于《邵阳市传统美食品牌传承与保护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与调度。充分听取吸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质量水平。
    三、受邀人资格要求
    1.受邀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具有如下条件的单位或机构均可参加:
    (1)高等院校、法律研究所或与该立法相关的专业研究所;
    (2)经合法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工作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者从事律师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参与立法工作经验;
    (3)其他工作人员应为法学学士以上、执业律师,或者具有立法项目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3.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工作条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28万元,省人大审议通过后一次性付款,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曾担任过立法起草的优先。
    五、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3月3日 17:00 时。
    六、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在拟签合同中再明确。
    七、联系方式
    邵阳市商务局,联系人:林朝阳,联系电话:0739-2323173。
    八、举报方式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彭元志,联系电话:0739-232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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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9-232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