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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5-12 09:02
  • 来源: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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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邵阳市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2日

           

邵阳市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

应急预案

为做好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各地落实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机制组成

1.分级建立由发展改革、商务部门牵头,工信、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民航、铁路、宣传、网信、民政等单位参加的生活物资保障,加强信息共享,明确责任分工,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重点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满足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成员单位。

(二)主要职责

2.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为:

市商务局:承担生活必需品保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负责市场运行监测,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发布收集;负责货源组织,建立健全应急商品投放网络,疏通供应渠道;负责必要时组织进口产品通关。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管理生活必需品市级储备(成品粮、食用油、猪肉、蔬菜),应急情况下组织市级储备投放市场;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必要时依法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应急供应生活必需品的市内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和应急通信保障。

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过程的治安秩序与道路畅通;负责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车辆的通行管理;配合做好生活必需品物流畅通特别是配送及快递畅通。

市财政局:参与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政策制订,统筹安排保供资金。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气象和特殊环境下保障道路畅通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活必需品(蔬菜及相关农产品)应急供应生产、加工工作协调、组织,以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各环节的卫生防疫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监督和检测商品质量,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各县市区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分析研判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风险隐患。应急保供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突出问题。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三)启动和中止条件

3.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即应由级有关部门指导县市区根据需要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统筹物资保障各项工作,直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为止。

(四)监测预警制度

4.市发改、农业、商务等部门每日监测本辖区内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对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予以重点研究,分析涨价背后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

5.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五)报告处置制度

6.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应及时向市级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本地区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7.重大突发事件重点地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全保障情况可结合实际酌情采取周报形式。

8.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六)经费保障

9.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七)粮油方面

10.大中城市主城区及市场易波动地区的地方,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

(八)猪肉方面

11.城市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适当提高储备规模,通过加强市外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九)蔬菜方面

12.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应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

(十)煤炭方面

13.确保燃煤电厂存煤在7天以上。

(十一)水电气暖方面

14.保障居民水电气暖正常供应。

四、保障市场供应

(十二)抓好生产保货源

15.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水产苗种、兽药(含水产用兽药)、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

16.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17.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已建成的储气,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安排好风光电水核煤气等各种电源开机,应对电力需求。

18.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

(十三)强化区域联防联保

19.健全际间、邻近(市)间的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强化资源共享和能力调配。

20.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

21.内调配物资确保在24小时内将保供物资运抵目的地。

22.需周边市州协助组织货源时,确保48小时内将保供物资运抵目的地。

(十四)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23.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

24.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

25.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代储。

26.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

27.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十五)做实货源对接

28.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当地的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

29.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

30.指导具有资质和能力的企业开拓进口渠道,及时组织进口。

31.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

(十六)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32.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

33.当市内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省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请求紧急调用省级或中央储备物资。

34.动用和调拨储备按“县级储备、市级储备、省级储备、向国家申报动用中央储备”的次序进行。

35.接到动用需求后,确保12小时内将第一批储备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其余24小时内全部运抵指定地点。

36.储备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

(十七)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37.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以及生鲜电商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以及生鲜电商,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

38.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

39.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40.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

41.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

五、畅通物流运输

(十八)跨市流通

42.保障铁路装卸、短搬人员及车辆正常通行,确保铁路运输畅通。同时,建立快速便捷通道和专用通行证制度,优先保障应急物资、生活物资、工农业生产资料、能源物资、农产品外销车辆通行。

43.全面取消临时增设的货运通行限制,不得阻断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

44.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区科学合理规划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确保12小时内可以启动和有效运行,保障极端情况下进出城市物流通道畅通。

45.支持转运物资在中转站完成登记、清点、交接等基础工作。推动重点物流企业入驻,提高装卸转运效率。

46.通过官方网站、自媒体公众号、交通广播、短信等多种方式,公开本地交通管制等措施,做到实时更新,确保货车司机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信息。

47.涉及难以协调的跨省跨市运输问题,第一时间向生活物资保障组反映。

(十九)市内流通

48.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市(区)内“配送网”。

49.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

50.开通保供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联系方式并加强宣传,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

六、做好终端服务

(二十)做好终端配送

51.制定封闭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封闭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配送。封闭区域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区域终端配送统筹安排。

5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53.组织市内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

5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

5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

5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

5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

(二十一)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58.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肉蛋奶等民生商品。

59.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

60.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

61.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

七、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二)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62.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63.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

(二十三)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64.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并向全体市民公开,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

65.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二十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66.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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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9-232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