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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要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此,商务部加大对内贸流通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加强对内贸流通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以流通创新畅通生产、流通和消费循环,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提供有力抓手。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流通和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流通和生产的融合更加深入、边界更加模糊,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平台经济就是流通与产业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深入融合的范例。
作为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商品市场在推动商品流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产业集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商品市场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概念上的场地型交易市场, 钢铁、化工、工业消费品等领域商品市场都产生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平台经济企业。
此次出台《指导意见》,就是将发展平台经济作为流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由流通环节切入,以市场为中枢构建平台生态体系,对各环节进行数字化重构,集聚生产、流通和服务资源并运用市场力量进行优化配置,以海量数据资源推动平台形成新的规模效应,以流通创新促进商产融合,带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推动形成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顺畅循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
二、《指导意见》主要原则和目标
为更好把握平台经济的发展方向,确保商品市场稳步发展平台经济,《指导意见》提出了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二是立足实体经济需求,增强市场服务功能;三是加快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流通创新能力;四是严守风险防范底线,引导合规有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培育一批发展平台经济成效较好的千亿级商品市场的目标。
三、《指导意见》的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提出三大方面的任务:
一是构建平台生态,激发市场活力。鼓励商品市场发挥实体优势,主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创新经营模式,加强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对交易场景进行数字化重构,推动商品、流通和配套服务高效融合。构建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平台经济共治体系,完善信用建设。二是加强分类引导,促进商产融合。《指导意见》根据农产品市场、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市场的不同特点,提出了各有侧重的发展方向。农产品市场要强化产销对接,多渠道拓宽产销对接渠道。鼓励工业消费品市场跨界融合,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和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生产资料市场要向上下游延伸,更好服务产业发展。三是发挥集聚优势,推动协同发展。推动跨行业跨地域商品市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引导集群联动,更好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扎实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等贸易便利化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本次《指导意见》由12个部门联合发布,既对各地推进发展平台经济做了统筹安排,也提出建立培育和监管机制确保有序发展,更对市场关心的重点问题,如用地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做了政策突破。
下一步,一是加快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商务部将牵头深入调研,及时解决市场需求和关注,打破制约平台经济发展瓶颈,支持探索内贸流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地方政府各部门做好具体落实。二是抓好典型引领。尽快推荐和培育一批资源集聚度高、商产融合成效较好的平台经济龙头企业,打造商产融合产业集群,成熟一个推出一个。三是要密切跟踪平台经济发展趋势,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发展平台经济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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