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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文件名称: (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4305000062/2020-1155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解读 公开责任部门: 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0-09-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9-10 有效期: 永久
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进一步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记者 郁琼源)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提出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有利于稳住外贸主体,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这15项措施包括: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的风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同等适用外资企业;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分阶段增加国际客运航班总量,适度增加与我主要投资来源地民航班次;对重点外资项目一视同仁加大用地等服务保障等。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就是给国内国际双循环赋能。
“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有很多重合之处,外资稳住了,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外贸企业更好参与国际产业链,实现双循环的良性互动。”白明说。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严重衰退,我国外贸外资面临复杂严峻形势。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外贸主体、稳产业链供应链要做到四个到位:财税支持政策要到位,出口信用保险用足;促进新业态新模式要到位,尤其是跨境电商物流;优化通关便利化在内的营商环境要到位;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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