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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索引号: 4305000062/2024-12589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8-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8-23 有效期: 长期

邵阳市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建设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库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所有者或与项目主体所有者签订自2024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

2.公益性农集贸市场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

3.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且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2.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纳入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库或被列为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3.申报补助的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内容指导清单》明确的六个方面支持内容(见附件1),且不在其明确的资金不支持方向和内容之列。

4.以县市区为单位,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类申报项目总推荐数按不超过所辖县市区总数×50%比例控制,四舍五入取整。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示范创建县项目。

5.遭灾受损的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 (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上。其他项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

(三)新增有效投资额验收界定标准

1.2024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支持方向和原则的新增有效投资资金数量。

2.新增有效投资建设内容相关合同、正式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与实物一一对应,且均为公对公。

3.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的时间须同时满足时限要求。

4.合同约定2025年5月31日之后支出,3%以内的质保金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5.合同约定2024年1月1日之前,2023年7月1日之后支出,10%以内的预付款计入新增有效投资额。

二、支持方式

主要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

三、征集时间

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91日前将申报资料上报至各县市区商务局。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2。

联系人:颜爱民  电话:0739-2323183

    

附件:1.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内容指导清单

      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邵阳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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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0739-2323188